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案件类型 / CATEGORY
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 / JURISDICTION
上海市宝山区
涉及金额 / VALUE
40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无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7.27号 10.44分 在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脚手 多处骨折那个人全责 有证据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起诉电瓶车人赔偿医药费,申请先予执行,先要医疗费继续治疗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您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若构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若情况紧急,可依《民事诉讼法》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受理后48小时内裁定。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事故认定书、病历、费用票据。
第二步:向法院起诉,同时提交先予执行申请。
第三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第四步:待伤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追加赔偿。
【注意事项】
- 诉讼时效三年,勿拖延。
- 保留所有票据,作为赔偿依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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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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