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遭网暴诽谤如何维权索赔?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年8月2日,李**作为群主建立微信群,李**拉我进群,她与好友几分呆、LYG、hellen等人在群内对我实施网暴。几分呆私自发布带有侮辱文字的我的照片,侵害我的肖像权;众人使用脏话以及“坐骑、上班卖”这类暗语捏造谣言,污蔑我从事色情行业,持续侮辱诽谤。群主李**全程知情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对我进行辱骂的人立即删除微信群内所有侵权图片侮辱与造谣言论,停止侵害我的肖像权、名誉权;在事发微信群向我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协商同步在各自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内容;向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我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取证费等全部合理开支,若后续再有侵权行为,我将继续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微信群内造谣诽谤已构成名誉侵权,您有权要求删除、道歉并索赔,但需立即固定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需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步骤】
第一步:立即对群聊记录和图片进行公证保全。
第二步:向微信平台投诉举报,要求下架侵权信息。
第三步:向法院起诉,要求删除、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步:保留精神受损证据,如焦虑、失眠记录。
【注意事项】
- 群主明知侵权而放任,可列为共同被告。
- 诉讼时效为三年,需及时行动避免证据灭失。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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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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