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笔迹鉴定只做部分证据怎么写申请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财物受损/借贷/其他经济纠纷
所在地 / LOCATION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涉及金额 / VALUE
50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自由职业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是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四份证据,其中一份签名模糊,法官建议笔迹鉴定只做3份,第4份不进笔迹鉴定,如果四分鉴定都做就驳回全部鉴定不了,但是我的律师说让我询鉴定,咨询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听法官还是律师做三分还是四分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建议听从律师意见,只对3份证据申请笔迹鉴定,第4份不申请。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未获准许或未申请,不视为放弃证据权利。法院应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认定。
【处理步骤】
第一步:在鉴定申请书中明确列出3份待鉴证据编号。
第二步:写明“其余证据真实性由法院依法审查”。
第三步:庭审中对第4份证据表述为“因检材条件未鉴定,但作为辅助书证”。
第四步:强调第4份证据与其他证据形成印证链条。
【注意事项】
- 避免在申请中提及放弃第4份证据。
- 与律师保持沟通,确保证据链完整。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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