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与金戒指,对方反悔能要回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甘肃省定西市漳县
涉及金额 / VALUE
4098 元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和原告恋爱四年,原告2026年3月自愿送我价值4089元金戒指,我未强迫其赠送。后原告出轨主动提分手,其成年后先是微信让我不用还戒指、可直接扔掉,后续又亲笔出具承诺书,永久放弃戒指及恋爱所有支出追索权,双方经济已结清。现原告反悔起诉,我有完整聊天记录、承诺书作为证据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驳回原告全***,无需归还戒指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恋爱期间自愿赠与的财物,若无附条件约定,赠与完成后一般不可撤销。对方出具放弃追索承诺书后反悔起诉,您胜诉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转移后原则上不可撤销。承诺书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法即有效。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聊天记录、承诺书原件及赠与过程证据。
第二步: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清单。
第三步:庭审中强调赠与自愿性及承诺书效力。
第四步:必要时申请笔迹鉴定,防范对方否认承诺书真实性。
【注意事项】
- 保存承诺书原件,勿交对方。
- 庭审中勿承认附条件赠与,坚持一般赠与。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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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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