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介绍人需要负责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涉及金额 / VALUE
82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工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老板拿钱给朋友b然后帮忙买手机,b把钱转给了朋友C买,朋友C没买成功,我帮忙介绍朋友d,然后朋友b和我同意朋友C把钱转给的朋友d买手机,朋友d没有买手机也不还钱,我想要承担什么责任,钱从头到尾没有经过我的手,我也没有从中牟利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想问问我的责任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您作为介绍人,未接触钱款且未获利,通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由实际收款人承担,介绍人无过错即无赔偿义务。若对方主张您担保,需有书面依据。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存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第二步:向B和C书面说明资金流向,明确D收款事实。
第三步:若D拒付,建议B或C起诉D,您无需担责。
【注意事项】
- 勿口头承诺担保,避免被误认共同债务人。
- 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转账记录,厘清关系。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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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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