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多久可以判离婚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已领证,想起诉离婚/异地离婚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子女 / CHILDREN
已育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无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没有工作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起诉3次男方迟迟不肯离,已分居满两年,现在已男方过错搞得我得了郁抑证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只想离婚,什么都不想,会出该出扶养费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您已分居满两年且三次起诉,法院再判不离的概率极低,可依法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您的情况符合该法定情形。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三次起诉判决书、分居证明及抑郁病历。
第二步:第四次起诉,提交证据并申请财产保全。
第三步:主张男方过错,请求损害赔偿及抚养费。
第四步:若需快速解决,可申请先予执行或人身保护令。
【注意事项】
- 坚持“感情破裂”为主线,勿被拖延影响。
- 无工作患病,可申请诉讼费减免。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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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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