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买房后对方悔婚,购房款能要回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未领证,想离婚(有子女/共同财产)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
子女 / CHILDREN
未育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无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赔我钱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她叫我给她买一套房,跟着我结婚,现在买了,他不跟我结婚了,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的要求赔我钱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对方悔婚导致结婚目的未实现,您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不成就时可撤销。您需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购房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第二步: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赠与并返还购房款。
第三步:若房屋已登记在对方名下,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步:必要时委托律师调取资金流水,证明赠与附条件。
【注意事项】
- 注意一年诉讼时效,及时行动。
- 证明购房与结婚承诺直接关联,避免被认定为普通赠与。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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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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