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怎么赔偿对方拖延理赔?
案件类型 / CATEGORY
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 / JURISDICTION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外卖员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5年12月19日中午12点左右,红绿灯路口,对方绿灯结束未通行完,我绿灯启动导致事故发生,对方次责我主责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对方车损已经保险赔付过了,但是对方的人伤的资料,对方脚踝轻微骨折,伤好了,对方却一直迟迟不肯配合提交,八个月过去了,我想尽快完成保险赔付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交通事故主责方遇到对方拖延提交理赔材料,可依法催告并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可向第三者直接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可申请交警调解或直接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注意及时主张。
【处理步骤】
第一步:书面催告对方限期三日提交材料,抄送保险公司。
第二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出具事故处理证明。
第三步:若仍不配合,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先行赔付。
【注意事项】
- 保留事故认定书、催告函等全套证据。
- 对方拖延扩大损失,可主张调整责任比例。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