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律师加收费用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财物受损/借贷/其他经济纠纷
所在地 / LOCATION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涉及金额 / VALUE
6580 元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自由人员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案已收到法院传票,确定开庭时间9月9日上午9:30,万宁市人民法院本院兴隆第一法庭,我与四川蜀智律师事务所,签署和支付的是委托协议。现在快要开庭了,律师所要求我出庭。律师所说未付,出差费用。我已经有转账记录:6580元。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四川蜀智律师事务所,无作为。付费,爱理不理。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律师所无权单方加收出差费,您已付清委托费用,可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委托中受托人过错造成损失应赔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禁止重复收费。无合同约定时,加收费用属违约。
【处理步骤】
第一步:立即审查委托合同,确认有无差旅费条款。
第二步:整理转账记录和沟通记录,固定证据。
第三步: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说明代理纠纷。
第四步:同步向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违规收费。
【注意事项】
- 务必按时出庭,避免缺席判决。
- 当庭向法官说明律师未尽责情况。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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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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