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N+1离职补偿,如何保障合法权益?

王先生 劳动仲裁 6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涉及金额:1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因为项目变动,公司安排我下项。最近和我谈离职,要求我签署放弃投诉举报社保公积金补缴,才会给我N+1的离职补偿

诉求:我想知道N+1离职补偿是是法律要的,公司可以减少离职补偿吗?这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如果签署了这个协议可以继续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iOS软件开发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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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N+1形式的离职补偿常见于公司裁员或自愿离职协商中,其法律立场往往是基于协议而非法律强制性要求。对于公司要求您放弃投诉举报社保和公积金的问题,这种做法可能违背了劳动法规定。

    法律明确规定,社保和公积金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得因任何协议剥夺。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任何减损劳动者权益的协商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如果您签署了相应协议,理论上是有可能失去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在处理此案时,建议您首先不要急于签署任何可能损害您权益的协议。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全额支付应得的离职补偿,并且补缴任何欠缴的社保及公积金。如若公司拒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因此,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如果已存在违法减少离职补偿的情况,也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准备适当的法律行动。

    总之,您应当明确,任何形式的补偿协议都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以放弃应有的法定权利为条件。务必慎重处理与公司的离职协议,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11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