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中的连带保证责任如何确定?

储先生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涉及金额:29000

大致情况:2017年4月27日借条中的担保人。
2018年2月15日借条改签连带保证人。
2019年6月3号民事调解书,分三期最后一期为2020年11月1号,2019/12/18请求过保证责任还了6K,2021年5月1号到期。
2022年5月20号申请执行2022年6月17号执行和解协议

诉求:借贷纠纷中的连带保证人,在民事调解书中是否有保证期间,执行和解协议连带保证人是否有保证期间,再次申请执行时,可否以未向法院承诺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提出异议。如前项已超过保证期间可否推翻后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业务主管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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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借贷纠纷问题,在民事调解书中,连带保证人通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在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连带保证人有义务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从您提供的情况看,借条在2018年由担保人改为连带保证人,这增加了您作为保证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保证期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保证期间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执行。在您的情况中,重点在于查清楚民事调解书中是否明确记载了保证期间的约定。

    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人责任,需要查看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和解协议是否明确规定了对保证人责任的延续或变更。如果和解协议未明确条款,则根据原调解书的规定执行。

    针对异议申请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保证责任已经超出了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期限,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保证责任。但务必收集相关证据和文书,准确理解各阶段的法律文件内容。

    综上,您的诉求中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内容和解释,建议认真考虑每一个法律文件的具体条款,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来断定您的法律责任和权益。如需深入了解或采取法律行动,可具体分析调解书、借条和执行和解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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