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卖卡钱的问题怎么解决?
经济纠纷 6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涉及金额:105
大致情况:给公司推销卖卡,但是我已经离职十多天了,之前说的卖卡的钱会体现在工资里,然后现在多方找我说是公司那边出错了让我补回105元,公司出的错为什么要我买单?而且我已经离职近半个月了
诉求: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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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面临的情况明显涉及劳动关系和经济利益的保护,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离职后公司无权要求您返还款项,尤其是因为公司内部错误。您不仅可以拒绝支付105元,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与公司的所有经济往来应当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明确结清,除非有特殊约定。由于您已经离职,公司追索款项的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您准备与离职相关的所有文件,如离职协议、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您的离职已经处理妥当。
接下来,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申请调解或仲裁,解决这个问题。针对公司因内部错误而误要求您支付款项的问题,您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精神损失。在这个过程中,收集和保留与公司沟通的任何证据,如邮件、短信或录音,将对您的案件处理有极大帮助。
综上所述,您完全有权利拒绝支付这笔因公司错误产生的金额,并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对方对您因此受到的精神压力进行赔偿。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