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卖卡钱的问题怎么解决?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5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所在地 / LOCATION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给公司推销卖卡,但是我已经离职十多天了,之前说的卖卡的钱会体现在工资里,然后现在多方找我说是公司那边出错了让我补回105元,公司出的错为什么要我买单?而且我已经离职近半个月了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您面临的情况明显涉及劳动关系和经济利益的保护,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离职后公司无权要求您返还款项,尤其是因为公司内部错误。您不仅可以拒绝支付105元,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与公司的所有经济往来应当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明确结清,除非有特殊约定。由于您已经离职,公司追索款项的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您准备与离职相关的所有文件,如离职协议、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您的离职已经处理妥当。
接下来,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申请调解或仲裁,解决这个问题。针对公司因内部错误而误要求您支付款项的问题,您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精神损失。在这个过程中,收集和保留与公司沟通的任何证据,如邮件、短信或录音,将对您的案件处理有极大帮助。
综上所述,您完全有权利拒绝支付这笔因公司错误产生的金额,并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对方对您因此受到的精神压力进行赔偿。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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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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