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发现库存车问题怎么维权?

孙先生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

涉及金额:88800

大致情况:2024年11月20日,本人去买车签贷款合同并提车,11月21日去换车膜发现,车的零部件有问题无法行驶并且车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11月,属严重库存车但销售整个过程未告知该情况并且没提供购车合同,且未给予库存车优惠仍以新车价格出售,现本人要求退换生产日期三个月以内的新车,无法满足

诉求:要求厂家退车、换生产日期在近三个月以内的新车或者以库存车优惠价出售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公益性岗位

所在地: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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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若车辆存在未告知的瑕疵且潜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使用,您完全有权要求退换车或调整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销售商应向消费者明确表明车辆的准确信息,包括生产日期、性能状态等。未能提供该信息,且车辆存在不可使用的重大缺陷,给消费者权益带来实际损害。

    在您的情况下,首先应联系销售商,提出退车或换车的要求。若商家不予配合,您可以据此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准备相关购车证明、车辆问题说明等材料,发起法律诉讼,要求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同时,保存好所有与购买车辆相关的交流记录和文件,因这些是您维权的重要证据。

    在此过程中,注意时效问题,按照规定及时采取行动是维护您权益的关键。需要强调的是,您的诉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不必对其合理性存疑。建议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并积极采取行动,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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