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未婚生子的孩子抚养及手术费用纠纷?

刘先生 其他类型 5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想协商/起诉离婚,或其他婚姻纠纷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涉及金额:150000

大致情况:案件发生时间不太清楚,大致就是我哥找个了女朋友,未婚先孕,把小孩生下来之后,想去领结婚证,但是女方告诉我哥,说她还未离婚,后面因为一些原因,女方把小孩带回老家,不让我哥接触,但是,小孩在我们家户口本上

诉求:要么把小孩还给我家,要么把给小孩动心脏手术的钱还回来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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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未婚生子与婚姻纠纷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共同抚养权与责任。首先,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如果孩子已在您家户口本上,这说明您哥哥具有法律上的抚养权。女方未经允许擅自带走孩子,可视为违反了您哥哥的抚养权,您哥哥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求恢复对孩子的抚养或至少获得探视权。

    至于动心脏手术的费用,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偿还这笔费用。中国婚姻法与民法总则均提供了关于费用分摊及债务追偿的规定,如果这笔费用是为了孩子的治疗而产生,且您哥哥事实上已经支付,那么理应由孩子的双方父母共同承担。

    建议您哥哥尽快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孩子的出生证明、户籍登记资料以及医疗费用发票等,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探求与女方的和解可能,找寻最佳解决方案。法律赋予每位公民权利和保护,主动维权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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