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供热公司不同意报停怎么处理?

文先生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

涉及金额:5000

大致情况:报停供热,不给办理,说有条例让签字(停热用户会直接影响用热质量,如温度不达标一经签字,供暖公司概不负责)条例是(停热用户不得影响用热用户使用)而且我缴纳30%基本热费他们还是不同意

诉求:按照报停费用收取,不缴纳全额使用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运输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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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涉及供热服务的条例应合法合规,您的权利不应被随意剥夺。首先,供热公司不能强制您签署任何不合理的协议,这违反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您有权要求公司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办理停热服务,并且按照实际使用的热量收费,而不是全额费用。

    根据《住宅供热管理条例》,居民用户有权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停止或者重新开始供热,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停热或恢复供热的请求后,按规定时间内办理。如果供热公司以不合理的规定拒绝办理,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首先与供热公司进行沟通,索要相关规定的正式文件,并核实其合法性。若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通过法院要求停热并要求赔偿损失。

    您现在需要收集与供热公司交流的证据,包括录音、书面文件等,准备好这些材料可以加强您的诉求力度。同时,了解和掌握您所在地的供热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这将有助于您更清晰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供热公司的义务。若有必要,您还可以查询近期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以此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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