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如何维权?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涉及金额:22000
大致情况:按照他们宣传的价格表,在湖北华宸门窗厂订购1.8厚的合同总价2万多系统门窗,他们发给我的型材最厚只有1.4厚。他们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吗?
诉求:要求厂家退一罚三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
针对您咨询的虚假宣传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对于您面对的门窗厚度不符问题,明确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您可以第一时间搜集交易过程中的证据,比如合同、广告宣传资料、交付的货物质检报告等,以便证明厂家的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您的诉求,要求厂家“退一罚三”,即退还商品金额,并赔偿三倍金额,这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同时可以准备将案件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厂家按照“退一罚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确保所有证据材料的完整和有效,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由于此类纠纷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保护,建议保持与厂家的沟通记录,并在法律程序启动前尝试与对方进行解决。若对方未作出令人满意的回应或改正行为,您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总之,果断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关键。同时,如果对方企图通过和解来低于您应得的赔偿,应慎重考虑法律给予的权利。
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