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同事骗签电子借条,这样的行为算诈骗吗?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涉及金额:18000
大致情况:就是之前和一起上班的同事打牌炸金花,输了然后刚刚好后面离职走的时候他们要求我签电子借条在支付宝上面。一共一万八左右。当时签电子借条的时候要有转账记录嘛,然后他们就找人借了点钱,就刚刚好18,000,然后给我转。就相当于有给我转账的记录,就用于签电子借条。之后签完又转回去了这算诈骗
诉求:想问问这算诈骗嘛借钱如果说不还就不是只有借出去的记录没还的记录这才是借钱不还啊,我这个是他转钱过来之后,然后没几分钟又转回去了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服务业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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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签订电子借条过程中存在疑似欺诈行为。一般来说,真正的借款行为应当包含资金的真实流动和使用意图,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记录生成。您这种情况下,对方将资金转给您后很快又要回,主要目的似乎是为了制造借款的假象,以便形成法律上的债务纠纷依据。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行为。
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包括借条内容、资金往来的银行记录,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记录或对话证明。接下来,您可前往法院或相关法律机关进行咨询,并提出诉讼,追求法律的制裁对方的不正当行为,并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债务、诈骗他人资金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您有权利提起刑事诉讼。
您可以考虑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尽快与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依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归还借款或撤销虚假的借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采取行动,以免损失你的诉讼时机。
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