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个人隐私权被侵犯时的合法权益?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2024年12月31号上午九点左右,东西前几天就已经搬走了,12月30日晚上我问房管为什么房门锁了密码也换了我的东西呢因为还有点小物件没有拿,12月31日上午房管把我的个人照片和身份证照片未经过我的同意发群里面,我觉得侵犯到我的个人隐私权力我要求其撤回,对方拒绝,
诉求:我希望对方可以撤回我的个人信息照片并公开道歉,以保障我的个人隐私权力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通职工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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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名誉受损问题,您的个人信息被未经同意公开,构成了对您隐私权的侵犯。在中国大陆,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隐私权受到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泄露或者传播其个人信息。
首先,您应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删除已发布的个人信息,并且提出公开道歉的要求,这是您的基本权利。其次,如果对方拒绝您的合理要求,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失等。
此外,您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侵犯隐私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持续时间、造成的后果等都是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在准备诉讼材料时,务必收集和保存所有侵权证据,如:群聊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将是您维权过程中重要的支持。
处理此类问题时敏感且急需关注,尽早采取行动对维护您的权益至关重要,不仅能更快地停止侵害行为,还有助于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