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提开发票,税由谁承担?

张先生 经济纠纷 2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涉及金额:38400

大致情况:个人住房出租,租期已到,承租人要求开发票,租房合同中未提到开发票一事,请问如果开了发票,由此产生的税由谁承担呢。

诉求:当住房合同中未提到要开发票一事,若出租人开租金的发票给承租人,由此产生的税由谁承担。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自由

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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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涉及住房租赁的税务问题,虽然在合同中未明确开具发票的责任,但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租金收入需要开具发票,且通常由出租方承担相关税费。再者,税费的承担还可以由双方商议决定。如果出租人向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产生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负,原则上由出租人负担。不过,您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是否由承租人承担这部分费用或通过调整租金来抵扣这部分税负。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您首先与承租人沟通,尝试达成共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即由出租方负责相关税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和协商文件,以备不时之需。此外,建议您在后续租赁合同中增加关于发票及税费承担的明确条款,以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

    总而言之,涉及租金的税务处理应当谨慎,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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