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在职妇女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余先生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22年入职,公司23年开始在绍兴市开新公司,25年强制要求改签合同,并去绍兴上班。合同25年7月份到期。目前已怀孕3个月,仍需要每天坐大巴车往返杭州绍兴上班

诉求:孕期公司安排在杭州上班

年龄:暂无

学历:研究生

职业:项目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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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劳动期间孕期保护权益是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强度。您的情况下,公司强制要求您改签合同并去绍兴上班,可能侵犯了您的这些权益。

    首先,您应当同公司沟通您的孕期保护需求,尤其是提出希望在杭州工作的请求,因为长时间乘坐大巴车往返对孕妇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如果公司拒绝合理调整,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此外,关于合同的强制变更问题,任何改变劳动合同的条件都应当基于双方的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强迫变更劳动合同,您有权拒绝,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结来说,您有权要求公司考虑您的健康和安全,合理安排工作地点及内容,同时对于合同变更事宜也应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建议您准备好相关医生证明及其他证据材料,以便在进行法律维权时能提供充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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