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讨回被许海超拖欠的5700元?

陈先生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涉及金额:5700

大致情况:欠款人许海超于2025年1月12日开始以自己银行卡被限制需要强制12个小时才能提款为由向我借款,其承诺几天还款并出具了一张12小时已转账的截图,但我借款欠款人许海超后,后续其又以各种理由从我这借走总计5700元的欠款并一直拖欠,现拒不偿还欠款

诉求:全额还清欠我的款项,并承担我为讨要欠款所花费的所有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无职业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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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经济纠纷问题,上海市地区规定明确,借款人拖欠款项不还需要立即采取法律措施。您可以首先要求许海超书面确认其欠款情况,并…

    在处理这种经济纠纷时,您首先应要求对方签订书面借据或者债务确认书,如已有相关证据,比如转账截图和通信记录,可作为追讨款项的依据。更进一步,可以发出律师函警告对方。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及相关费用。

    建议您整理所有与借款有关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对话截图、通讯记录等,这些都对案件有利。执行时不要与对方产生激烈冲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追讨过程中,掌握充足的证据是确保胜诉的关键。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人如果未按时还款,且无正当理由,您有权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和合理的损失赔偿,包括因讨债产生的费用。由于金额已达5700元,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欠款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影响债权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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