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继承人未获遗产怎么办?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涉及金额:1000000

大致情况:2026年2月份,因母亲去世,姐妹为继承权纠纷问题,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嘱把全部遗产留给妹妹,母亲在世时,两姐妹共同赡养老人,但是姐姐是二级残疾,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却没有分到遗产,所以申请法律援助

诉求:我要求姐妹平均分配遗产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工作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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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遗嘱可能因未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您作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特留份权利。针对您咨询的房产纠纷问题,核心在于审查遗嘱的合法性以及您作为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法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您姐姐作为二级残疾且无经济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即便遗嘱将全部遗产指定由妹妹继承,该遗嘱也可能因未保留您姐姐的“**必要遗产份额**”而在涉及该份额的范围内无效。这意味着您姐姐有权主张其法定特留份,并非完全无法获得遗产。

    具体到您的**必要遗产份额**,维权的核心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部分无效并判决分割遗产。在诉讼中,您需要重点准备和证明以下事实:您姐姐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母亲所立遗嘱的形式与内容;遗产的具体范围与价值。鉴于您姐姐的身体与经济状况,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应尽快携带身份证明、残疾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双流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申请,由指派律师协助您启动法律程序。及时行动至关重要,以保障您姐姐的法定继承权益不被侵害,确保其**必要遗产份额**得以实现。

    6天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