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社保被迫离职,经济补偿和社保损失如何追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涉及金额 / VALUE
500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酒店用瓷,家居用瓷销售
所在地 / LOCATION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于2023年7月7日正式入职,岗位为销售,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至今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本人,一直未依法为本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我自己买的灵活就业社保。本人已于前天2026年6月15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在职期间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用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缴社保且不交付合同,您已单方解约,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和社保损失,时效紧迫。
核心权益: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可主张第46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您工作近10个月约0.5个月工资约2.5万元)。同时,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自行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保费用,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约5000元至1万元)。风险在于:若公司反诉您擅自离职或因证据不足(如无解除通知),可能影响补偿认定。行动建议:立即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与公司沟通催缴社保的聊天记录,并书面快递被迫解除通知(保留凭证)。因案发地景德镇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解除日起算),请速向浮梁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避免失权。
关键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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