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后单位不结清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7104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申请人2025年8月4日入职被申请人,2025年9月4日‑11月3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克扣工资、拖欠提成等违法用工行为。2026年9月1日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书面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未结清各项待遇,亦未出具离职证明,已经提交劳动仲裁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结清所有拖欠工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被迫解除后单位不结清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一次性结清全部拖欠待遇。
【法律依据】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的,单位应依第46条、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拖欠工资、加班费、提成属劳动报酬,须结清。仲裁时效一年,解除后一年内主张。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工资流水、考勤、提成依据等证据。
第二步:写明仲裁请求,含工资、加班费、提成等。
第三步: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提交申请书。
第四步:对裁决不服,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 被迫解除通知须留存送达凭证。
- 拖欠报酬解除后一年内必须主张。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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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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