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写试用期不合格能要求改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涉及金额 / VALUE
45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年7月有1日开始上班,9.21日被迫离职,离职原因单单是主管的主观评价,说我沟通能力不行,赔偿我半个月工资,双方协商一致,但是离职证明写的是我试用期不合格,影响我后续就业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需要他把离职证明的试用期不合格删除,或者改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要求删除或改写。离职证明写试用期不合格不合法,你有权要求重新出具。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只应载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不得记载对劳动者不利的评价性内容。
【处理步骤】
第一步:书面要求公司三日内重新出具离职证明。
第二步:明确要求改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步:保留微信、邮件或EMS发送记录。
第四步:公司拒绝的,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注意事项】
- 口头沟通不算数,必须书面留痕。
- 仲裁时效一年,从收到离职证明起算。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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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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