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见面被带店消费,钱还能要回来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财物受损/借贷/其他经济纠纷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
涉及金额 / VALUE
5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对方是在Soul平台认识的,在中山小榄见面,她带我去店铺挑了衣服,鞋子,香水,花费五千块钱,后来发现她跟我聊天不怎么积极,我就叫她退回这笔费用,她不肯退回来,我去起诉她,法院要求我提供对方身份信息,地址。我这些东西,我怎么可能会知道。现在就因为这个信息不全,法院就没有立案,这种情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退回五千块钱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能否要回,关键看能否证明对方以恋爱为名诱导消费,而非你自愿赠与。
【法律依据】依民法典,以交往为目的的赠与属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可请求返还;若属套路式带店消费,可能构成欺诈,可报警处理。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存全部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第二步:向店铺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请求调取监控锁定身份
第三步:起诉时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实名信息
第四步:向社交平台发函要求披露账号注册信息
【注意事项】
- 民事返还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起算
- 若证据仅显示你主动付款,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败诉风险较高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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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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