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拖欠工资应如何操作?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会计助理
所在地 / LOCATION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入职3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调岗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追回工资,双倍赔偿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应明确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际提供劳动就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仅追回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请求赔偿额为工资数额两倍的赔偿,因为雇主未在入职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外,您提供的银行流水可作为证据,证明工资未完全支付的事实。建议收集与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相关的证据,以此支持您的诉求。同时,如果涉及到非法降级或调岗,可以进一步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针对这种情况,维权时效为一年,因此,请尽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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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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