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拖欠工资应如何操作?

陈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入职3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调岗

诉求:追回工资,双倍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会计助理

所在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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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应明确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际提供劳动就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仅追回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请求赔偿额为工资数额两倍的赔偿,因为雇主未在入职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外,您提供的银行流水可作为证据,证明工资未完全支付的事实。建议收集与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相关的证据,以此支持您的诉求。同时,如果涉及到非法降级或调岗,可以进一步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针对这种情况,维权时效为一年,因此,请尽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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