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被恶意克扣的劳动报酬?

李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涉及金额:1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被告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恶意克扣劳动报酬,不发放提成。对本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本人被迫离职。

诉求:补足应得劳动报酬及提成,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销售代表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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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是因为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恶意克扣劳动报酬并未发放提成导致您被迫离职,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您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应得劳动报酬及提成,并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被迫离职且公司存在违法情形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首先需要准备与工资发放有关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工资单等,作为克扣工资的直接证据。找到劳动/劳务合同及合同解除通知书,确定是否存在变相裁员或其他违法情形。此外,应收集工作业绩报告等相关文件,证明您的业绩情况并反驳公司的指控。接着,应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补足薪金和提成,并申请经济补偿金。

    请妥善保存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通讯记录,这些都可能成为处理此案的关键证据。同时,建议您尽早行动,以免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