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能如何追回未支付工资?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涉及金额:217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6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入职期间无任何合同,保险。2025年1月14日公司以未打卡为由强制扣除工资200元,2025年2月28日应发放2025年1月份工资2178元的以离职未按公司流程处理,需按公司流程处理未结清应得工资。无合同无保险无明确告知公司规章制度
诉求:要求按劳动法结清应得工资与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成品发货管理员
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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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虽然您与永康市浙楚日用品有限公司未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您的实际工作状况可构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即使无书面合同,一方提供工作,另一方支付报酬,也视为已建立劳动关系。
您的工资被无故扣除以及公司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支付原则。特别是在您的情况中,公司以未打卡为由扣工资,并且以程序上的缺陷拖延支付,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的,除应支付未付部分外,还应依法支付赔偿金。
为维护您的权益,您可以首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要求按照法定条款支付未结工资及赔偿。如果公司不予配合,您有权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并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此纠纷。考虑到您未签约和缺乏工资银行流水的特殊情况,收集并提供任何可能的工作证明,如同事证言、工作场景照片等,将有助于您的案件处理。
此外,由于您在工作期间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您还可据此要求公司补缴相应的社保款。总之,尽快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处理此类纠纷中,明确、及时地提出诉求和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是保障您权益的关键步骤。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