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不履行探视义务怎么办?

陈先生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涉及金额:50000

大致情况:本人陈晓婷 (身份证号350181199009122181),自2023年11月我和前夫 崔明哲 (身份证号码140202198811142514,籍贯山西大同,现在余杭区关瑞大厦A栋工作,公司名称topi)离婚后,育有五岁的男孩,前夫从2024年6月之后就再也没来看孩子,不履行

诉求:希望法律援助能强行要求父亲履行探视义务,并补偿离婚后给孩子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进行共同分担。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老师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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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前夫履行探视义务并分担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履行探视义务,并分担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前夫未履行探视义务的记录、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凭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前夫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可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将依法受理并安排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委托律师代理,但也可以自行出庭应诉。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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