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未评上怎么办?
工伤纠纷 4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涉及金额:148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大致情况:我是去年八月底受伤的,十月份认定为工伤(右脚韧带断裂)十一月辞职的,十二月份申请的工伤鉴定,二月份去做的工伤鉴定,三月份出的结果,没有评上级
诉求:1.评上级
2.我的停工留薪期是到二月份,但是我十一月份因为脚伤没好,上不了班,就辞职了,是否可以要公司把剩下月份的工资以及社保补发给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收银员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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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申请工伤等级重新鉴定,并可能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发。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首先,关于工伤等级评定,如果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需要提供新的医疗证明或证据,证明您的伤情比初次鉴定时更为严重。
其次,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补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您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您因伤未愈辞职,但停工留薪期未满,理论上公司应补发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补发工资及社保。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伤认定书、停工留薪期证明、工资单、银行流水等,以便在申请重新鉴定和劳动仲裁时使用。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