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早会途中撞伤他人,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其他类型 7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交通事故,有伤亡/车辆受损/赔偿纠纷
所在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涉及金额:11000
大致情况:我是一名外卖员,在2024年12月27号去参加公司要求的早会的路上驾驶一辆电动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电动三轮车上的驾驶员和后座两人受伤,交警认定是我的全责,伤者的医疗费是由我全部垫付,现在保险公司以我不是上班为由拒绝赔付
诉求: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由我垫付的伤者医疗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美团外卖员
所在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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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可能不成立。您是在参加公司要求的早会途中发生事故,应属于工作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包括早会通知、公司规章制度、交警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
2.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认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
3. 向保险公司提交工伤认定结果,要求其履行赔付义务。
4. 若保险公司仍拒赔,可向当地银保监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后三十日内作出核定。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您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