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因政府行为无法履行,如何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陈先生 房产纠纷 4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租赁纠纷(住房/商铺/写字楼)

纠纷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6000

大致情况:2025年2月1日与出租人房东吴某签订的租赁房屋合同,由于是经济适用房,被政府收到查处要求承租人尽快搬走,请问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吗?

诉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技术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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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房东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如果租赁合同因政府行为无法继续履行,房东应当退还您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建议您首先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返还相应款项。同时,您应当保留好租赁合同、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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