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和申请工伤认定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涉及金额:10000
大致情况:我方为非机动车,对方为机动车。我方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自行车通过斑马线时被对方驾驶机动车撞倒,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交通事故发生在三个月前(2024年12月16号)。
诉求:我要咨询的是我方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要哪些赔偿,以及此次事故是否构成工伤。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教师
所在地: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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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非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同时,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可能构成工伤。
针对您咨询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主张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包括已发生的和后续治疗费用
2. 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计算
3. 护理费:如需护理,可主张护理费用
4. 交通费: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5. 营养费:根据伤情和医嘱确定关于工伤认定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交警认定对方主责,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建议您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您可以同时主张。但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
2. 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
3. 收入证明
4. 护理证明
5. 交通费票据同时,建议您关注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问题,根据规定,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未及时申请,您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