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血栓发生责任占多少?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交通事故,有伤亡/车辆受损/赔偿纠纷
所在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涉及金额:100000
大致情况:货车来时80多岁大娘摔倒,导致腕骨骨折,市中医院住院三个月(前一次住院两个月,过年她要求回家过年)现第二次住院期间出现静脉血栓。第一次住院开过抗栓药物一盒,但是没有告知家属血栓风险,没有物理治疗。出院也没有告知血栓风险。第二次住院血栓评估不到位,也没有预防血栓治疗。血栓医院有责吗
诉求:患者在院期间多次说患肢肿胀疼痛,医生没有引起重视导致血栓。医院对这次血栓的发生责任占多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个体
所在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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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医院在血栓预防和治疗方面可能存在疏忽。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医院在第一次住院期间未充分告知家属血栓风险,也未采取物理治疗措施,这可能构成医疗过失。其次,第二次住院期间,医院未进行充分的血栓评估和预防治疗,进一步增加了患者的风险。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患者的损害后果。您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医院的责任比例。
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医疗记录和证据,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将有助于明确医院的责任比例,并为后续的赔偿谈判或诉讼提供依据。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