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在网上造谣传播个人信息怎么办?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以前的同学在网上传播我的个人信息并发布关于我的不实信息
诉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对其处罚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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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的网络暴力已涉嫌侵犯名誉权,建议立即固定证据并向法院起诉维权。
针对您咨询的网络暴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您的同学在网上传播您的个人信息并发布不实信息,已构成名誉侵权,您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维权步骤如下:
1. **证据固定**:立即对相关网页、聊天记录进行截图或录屏,必要时可申请公证保全,确保证据完整有效。
2. **平台投诉**:向发布平台举报侵权内容,要求删除相关信息,防止损害扩大。
3. **法律诉讼**: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需结合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传播范围及对您造成的实际影响综合认定。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害持续扩大。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