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棚作业摔伤老板不愿赔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纠纷 3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3月4号,被人物1叫去干工,到达地方后,老板也知道只有我们两人在干工,是要将老板的雨棚进行加层,需要到雨棚上作业,但由于雨棚老化,踩落掉下,摔伤住院,要求老板只赔付医药费,老板不愿,现在走法律程序,现问这个责任判定怎么判定
诉求:赔付医药费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劳工
所在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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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因雨棚老化摔伤,属于典型的工伤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首先,虽然您未签署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您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责任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维权建议:
1. 立即向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 收集相关证据:工友证言、工作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
3. 如用人单位拒不赔偿,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特别提醒: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建议您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