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三金没结婚能要回来吗?

吴先生 离婚纠纷 43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子女:未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23

大致情况:春节后
送了三金加聘礼。还有第一次上门的钱,18.8,三金手镯,一对戒指,一人一个,还有耳环,还有什么第一次两万多

诉求:这个钱能不能要回来,方便解决吗?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厂里上班

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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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彩礼和三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返还。依据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

    针对您咨询的彩礼返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您提到的18.8万元聘礼、三金(手镯、戒指、耳环)以及第一次上门的2万多元,均属于彩礼范畴。

    具体能否全部返还,需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1. 双方是否已共同生活及时间长短
    2. 彩礼是否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
    3. 当地风俗习惯

    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证据:
    – 彩礼给付的凭证(转账记录、收条等)
    – 三金的购买发票或见证人证言
    – 双方未登记结婚的证明

    维权途径:
    1. 先与对方协商返还
    2.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3. 诉讼时效为3年

    关键点:及时行动很重要,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如对方拒不返还,通过法律程序追回的成功率较高。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