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造谣孤立导致精神焦虑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两个女生被小集体排挤,被挑事泼脏水谩骂,有聊天记录有录音,她们不承认,并找其中一个女生说是另外一个女生口头带头孤立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这种事情怎么立案,现在在宿舍待的已经不踏实老是做噩梦精神状态不好,想让她别再造谣找事,签好保证之类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名誉侵权可依法维权,建议立即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同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
针对您遭遇的网络暴力和造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公民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您已掌握聊天记录和录音,这些都是关键证据,建议尽快进行公证保全,以防证据灭失。
维权途径:
1. **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您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涉事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2. **民事诉讼**:您可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 **学校介入**:作为在校学生,可向学校学生处或辅导员反映情况,要求校方介入调解或纪律处分。
关于签订保证书,法律上并无强制效力,但可作为调解的一部分。若对方继续造谣,建议优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精神状态受影响可考虑向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同时注意保留医疗记录,以便在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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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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