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给已有宅基地的儿子怎么办?

张女士 房产纠纷 5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产权纠纷(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村里宅基地,老人有五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最小已成家立业,在村里有自己的宅基地”一宅一户”,是村集体成员。老人目前80岁健在和孩子们把事情交代了一下包括房产分配。老人的一块宅基地(有建好放)给儿子,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请求建议。

诉求:法律建议

年龄:暂无

学历:研究生

职业:医疗

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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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宅基地继承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儿子已拥有宅基地可能影响继承资格。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需重点考虑以下法律要点:

    1. 宅基地使用权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原则上不能继承。

    2. \”一户一宅\”限制:您弟弟作为村集体成员已拥有宅基地,根据《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原则上不能再继承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3. 实际操作建议:
    – 可考虑由符合条件且无宅基地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 地上房屋作为遗产可依法继承
    – 建议尽快办理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
    – 可通过家庭协议明确房屋使用分配方案

    4. 风险提示:
    – 直接由儿子继承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 房屋长期闲置可能被集体收回
    – 未来拆迁补偿可能产生争议

    5. 解决方案:
    建议采取\”房屋继承+使用权协议\”的方式:
    1) 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屋所有权
    2) 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实际使用分配
    3) 向村委会备案家庭协议
    4) 完善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法律文书拟定,可继续查看完整回复。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