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后被索要流产精神赔偿怎么办
经济纠纷 4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涉及金额:10000
大致情况:恋爱期间怀孕了,分手后发现双方达成共识去医院人工流产,全部费用男方都出了,有证据发票,弄干净后女方起诉男方要求赔付人工流产后的精神费,不合理费用
诉求:应该怎么办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待业
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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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男方已支付全部流产费用且有发票证据,女方索要精神赔偿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建议立即收集医疗记录和沟通证据,防止对方恶意诉讼。
针对您咨询的恋爱期间金钱纠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您作为已履行医疗费用支付义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对方不合理的精神赔偿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需以存在侵权事实为前提。您已履行双方约定的医疗费用支付义务,不存在侵权行为。
2. 证据优势:您持有的医疗发票是重要证据,建议同时保存与女方关于流产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佐证材料。
3. 应对建议:
– 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说明已履行全部费用支付义务
– 若收到法院传票务必按时应诉
– 可考虑反诉要求对方承担恶意诉讼的诉讼费用4. 风险提示:注意保留所有原始证据,避免证据灭失。若对方采取骚扰等不当手段,可报警处理。
该案件关键在于证明您已完全履行双方约定,且对方诉求缺乏法律依据。建议系统整理现有证据材料,做好应诉准备。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