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克扣工资怎么办?成都劳动仲裁维权指南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涉及金额:7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4月2号到7号之间一共上了四天班,被忽悠签署了雇佣协议自己不知道内容,没上班了要工资才给我说没做满一个月扣三天工资做了四天一分钱没拿到,我们三个人都一样
诉求:要回我自己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现在无业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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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雇主克扣工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您有权要求全额支付4天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现作专业法律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您工作4天应得工资为:月工资÷21.75×4天。二、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2. 向龙泉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28-84856543)
3. 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材料:
– 仲裁申请书
– 身份证明
– 雇佣协议复印件
– 工作证明(如工牌、考勤记录等)
4. 仲裁时效: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三、特别提示
1. 雇佣协议虽未明确为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 三人可共同申请仲裁,节省维权成本
3. 700元标的可申请免缴仲裁费建议您尽快启动维权程序,避免超过仲裁时效。劳动监察投诉通常能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处理结果。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