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被撞导致骨折和精神损害怎么索赔

陶女士 交通事故 4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涉及金额:20000

大致情况:2024年11月11日,杨某61岁在电瓶车静止时被环卫绿化三轮车加速撞倒在地,导致晕厥手肘骨折脊柱疼痛,且对方态度不好,修养期间也没有慰问关心,导致杨某除了原本惊吓外心理也受到很大伤害,从事发到三个月内,杨某一直身体疼痛心里难受导致精神不佳,杨某在后期检查出患脑癌去世。

诉求:对方赔付不合理, 且态度恶劣,需要重新赔付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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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该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失费,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建议立即收集医疗证明和事故证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环卫绿化三轮车驾驶员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责任认定:对方在电瓶车静止状态下加速撞击,已构成交通事故全责。建议立即向交警部门申请调取事故监控录像,固定证据。

    2.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特别提示:虽然脑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但事故造成的心理创伤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 维权途径:可先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建议在事故发生地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

    4. 证据准备:需收集医疗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票据、收入证明、护理证明等材料,必要时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如需进一步指导,可付费查看详细诉讼策略和赔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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