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拖欠怎么办?

刘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就是我4月7号签的离职单,5月7号离职,他说我四四月份工资是5月15号发,然后欠了我半个月工资,还有那,6000工资说6月15号才能给我,法律不是规定离职,不是当场结完工资吗?

诉求:我离职当天把工资给我结完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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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您有权要求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您咨询的工资拖欠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明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 维权途径建议:
    – 首先可向淇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392-12333)
    – 准备相关证据(如离职单、工作记录等)
    – 若投诉无果,可在1年内向淇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特别提醒: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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