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出资购房被儿媳独占怎么办?
房产纠纷 5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涉及金额:2000000
大致情况:婚后2014 年,婆婆首付购买房屋,写成婆婆儿媳各 50% 产权。用儿媳公积金卡还贷,但大部分钱都是儿子婆婆给钱还贷,且婆婆 12 年来承担了家里几乎所有开支为还贷减轻压力。
现儿子儿媳协议离婚,儿子把自己的 25% 给了儿媳。两人也把婆婆的 50% 给了儿媳,且婆婆没有居住权
诉求:要求儿子儿媳偿还首付款帮还贷的钱和为减轻还贷压力承担的所有付出,收回全部赠予。(一家人当时没写赠予协议),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退休
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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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返还首付款和还贷资金,关键是要收集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实际出资情况。
从法律角度分析,虽然房产登记为婆婆和儿媳各占50%,但您作为实际出资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债权。首付款和还贷资金属于您对子女的借款或附条件赠与,离婚时儿媳通过协议获得全部产权,已侵害您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明您实际出资情况;
2. 准备家庭开支证明,证实您为还贷承担了主要经济责任;
3. 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出资款项。根据《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您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