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带走学生资源怎么办

杨先生 离婚纠纷 3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子女:未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12000

大致情况:我接手了一个机构,签订了转让协议,该机构另外一个校区的全职老师在我接手的机构继续上课,转让4个月后该老师突然离职,并带走我的学生在其他地方上课

诉求:离职交接,退还我的学生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教培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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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该老师的行为涉嫌违反劳动合同及不正当竞争,建议立即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

    1. 收集证据:整理转让协议、劳动合同、学生名单、课程记录等材料,证明该老师擅自带走学生的违约事实。

    2. 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返还学生资源并赔偿损失。这是维权的第一步也是最快捷的方式。

    3. 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武侯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违约赔偿。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处理。

    4. 民事诉讼:如涉及金额较大(超过12000元),可同时向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不正当竞争赔偿。

    特别注意:教育培训行业的学生资源属于商业机密,该老师的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建议在3个月内完成证据固定,以免关键证据灭失。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