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摔倒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纠纷 2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大致情况:2025年4月15日,在工厂内摔倒,手臂骨折,打了夹板,需要静养休息3个月
诉求:需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工人
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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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范畴,依法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权益。建议立即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维权的关键第一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明显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维权步骤如下:
1. **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向高青县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
2. **医疗费用报销**:保存所有医疗票据,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应承担治疗费用。
3. **停工留薪期待遇**:养伤期间,单位需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申请鉴定,根据结果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若单位不配合,您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