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造谣侮辱该怎么维权?

徐女士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涉及金额:500

大致情况:时间忘记了 从今年过年开始 造谣我 跟别人恶意侮辱 有证据但是不太足

诉求: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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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涉嫌侵犯名誉权,可依法要求停止侵害并公开道歉。建议立即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针对您遭遇的网络造谣和名誉侵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您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具体维权建议:
    1. 证据收集:尽快保存聊天记录、截图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2. 平台投诉:向相关网络平台举报侵权内容
    3. 法律途径:可向桐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 赔偿主张:除公开道歉外,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侵权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避免证据灭失。如需进一步指导,可详细咨询维权步骤和注意事项。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