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虚假宣传诱导支付定金后商家拒绝分期怎么办
退费纠纷 4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对方公司名称:湖北博鑫重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6000
大致情况:该公司通过线上推广宣传公司产品可分期付款购买,以办理产品分期为由向当事人收集各项个人资料,并且向当事人收取6000元定金费用,然后直接将产品直接运输到当事人所在城市,并告知当事人不符合办理分期付款的条件,要求当事人全额支付货款
诉求:取消预定,要求该公司退还6000元定金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务农人员
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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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违规收取定金,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该公司以分期付款为诱饵收取定金后拒绝办理分期,已构成欺诈行为。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收集证据:保存好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2. 书面投诉:向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材料
3.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您完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定金6000元。该公司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的三倍赔偿规定,您可主张更高赔偿。
维权过程中请注意:
– 投诉时效为1年
– 诉讼时效为3年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