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还共同债务怎么办?

陈女士 离婚纠纷 5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离婚,还有纠纷

案发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子女:未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100000

大致情况:两人感情破裂,已分居两年。共同债务10万元。对方已写欠条。但一直未执行。10万块钱是给男方家盖房子。已提出很多次离婚。男方不同意。

诉求:希望男方支付共同债务的80%离婚。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待业

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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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男方承担共同债务的80%,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分担。建议尽快收集欠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债务分割。

    针对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虽然已分居两年,但未正式离婚,债务仍属共同债务范畴。您持有的欠条是重要证据,但需结合其他佐证(如借款用途、资金流向等)以增强证明力。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债务产生原因、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您主张男方承担80%的债务是合理的,尤其是债务用于男方家庭建房,您未直接受益。建议在诉讼中明确债务用途,并提供相应证据(如建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若男方仍拒不履行,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封其财产或冻结账户。由于您目前待业,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费减免。

    5个月前 0条评论